尊敬的博雅互动合作伙伴:
您好!
博雅互动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博雅互动集团”)历来秉持对合作伙伴高度负责的态度,倡导依法经营,按章办事,廉政从业,履行职责,诚实守信的经营风气。为保持廉洁正气的合作环境及强化对经营活动的纪律约束,本集团通过《博雅互动高压线管理制度》、《博雅互动员工行为规范》、《反舞弊管理办法》、《举报制度》等制度对员工的各项行为进行严格要求,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从而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大化经营效益,并保持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现将本集团就商业合作拟定的廉洁制度及规定函告贵方,谨请协助并监督本集团于商业合作中的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集团严禁本集团的关连公司、关连人士、联系人(定义请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员工(统称“有关人员”)有以下行为:
1.接受合作伙伴或其关连公司、关连人士、联系人(定义请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员工(统称“合作伙伴”)的金钱和其他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礼金、礼品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在合作伙伴处报销任何应由有关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或以任何形式向合作伙伴索要、收受或变相收受不正当的财物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手续费、好处费等。
2.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从业的涉及合作伙伴的消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或旅游等。
3.接受合作伙伴提供的其他财产性或非财产性的不正当利益。
4.恶意刁难合作伙伴,对合作伙伴态度粗暴,对合作伙伴的协作要求不予理睬,推三阻四,推诿扯皮。
二、合作伙伴应避免以下行为的发生,以防止本集团有关人员违反相关廉洁制度:
1.向本集团有关人员赠送金钱和其他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礼金、礼品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为本集团有关人员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2.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本集团有关人员及第三方单位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本集团有关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4.向本集团有关人员提供其他财产性或非财产性的不当利益,或通过第三方实施贿赂或变相贿赂本集团有关人员。
对于以上告知内容,我们随时欢迎各位合作伙伴的监督,同时也提示各位合作伙伴,坚守廉洁合作的底线,与博雅互动集团共同保持风清气正、阳光廉洁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如果本集团有关人员存在舞弊或不廉洁行为,请通过下列任一渠道向博雅互动集团内审部反映:
邮箱:Jicha@boyaa.com;
举报信箱:将举报资料直接投入至公司内部设立的举报信箱;
信件邮寄地址(国内总部内审部):
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产业园国际E城E1栋9楼内审部;
邮编:518000
博雅互动集团内审部